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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渔政亮剑2023”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青海分会场活动在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启动。当日,10万尾花斑裸鲤被放归黄河上游。
作为“三江之源”,近年来,青海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原则,不断巩固禁渔“四有”“五包”“六查”“七进”机制,全面启动全省重点水域渔政视频和雷达监控,加强增殖放流规范化管理,高位推进长江、黄河和青海湖全域禁渔管理。同时,不断加快养殖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守牢渔业安全、养殖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随着黄河流域增殖放流规模日益扩大,土著鱼类持续恢复,16尾川陕哲罗鲑回归青海玛可河,弥补了青海省长江流域唯一缺失物种,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更是恢复到11.41万吨,全面步入良性恢复态势。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栗倩云表示,去年,农业农村部对黄河禁渔制度进行了调整,一年来,沿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禁渔秩序整体平稳,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是黄河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沿黄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同步强化常年禁渔和区域禁渔执法监管、同步开展跨区域和跨部门执法行动、同步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为保护母亲河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青海将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总体要求,继续推进长江禁捕、黄河禁渔和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工作,强化全流域、全方位、全链条执法监管,严打非法捕捞和销售链条,规范垂钓行为,强化常态化巡护,扎实做好禁捕管理、增殖放流规范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利用管理、渔业“三大安全”和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监管等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好黄河、长江、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渔业资源,坚定不移做好“中华水塔的守护人”,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养殖渔业绿色转型发展步伐,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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