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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承担着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服务群众多、分管项目多、涉及资金多。为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州民政局树立问题意识,坚持方法引领,突出“四建四强”,管好用好民生“钱袋子”,有效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建好民政基层队伍,强化拒腐防变能力。在全州民政系统内大力推行法制教育,不定期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并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建立牢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贪污、截留、挪用民政资金等现象发生。2022年以来,共组织集中收看典型案例专题片及学习违纪违规案例通报23次,同时,通过强化机关廊道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作风纪律、勤政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做好了干部教育管理。
二是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的收支、监管,强化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民政部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对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坚决按照“规范执行、厉行节约、突出重点、完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截留、挤占专项资金。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新区)进行督查,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让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2022年以来,共开展资金使用督查3次,约谈通报3个单位6人。
三是建活公开透明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对民生资金拨付对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地核查、张榜公示、审批确定,明确所有民生资金由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账户,实现资金支付“零环节”“零距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民生资金负面舆情可防可控,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上级资金下拨时,及时作出资金申请方案,执行相关拨付程序,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准确下达,切实提高资金拨付及使用效率。2022年资金拨付使用率达95%。
四是建优拟实施项目库,强化进度跟踪督促。加强与省厅、当地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的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要求各县(市)对拟建的项目建设进行提前审核,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地,自然保护地等现象出现,审批要件不齐备的限期补齐,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高效开展,对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积极主动汇报、对接、协调解决。每月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帐和销号制度,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全面整改落实。2022年以来,共排查问题隐患3个,已整改3个,整改率达100%。
通讯员 贺登权 杨爱菊
编辑 彭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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